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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常见的西安房产纠纷类型

    房产交易在变得越来越多以后,由此带来的西安房产纠纷问题也开始逐渐增多,很多人可以非常明显的感受到,新闻里面房产纠纷比比皆是,已经影响到大家的生活和工作了,所以应该要提高警惕。那么,我们平时有哪些西安房产纠纷是比较常见的呢?

一、一房两卖要看具体情况

1、在房屋未过户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归已办理商品房过户手续的购房拥有。

2、两个购房者都没有办理商品房过户手续的,而且还没有交房的,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已办理商品房预登记手续的购房者。

3、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则先转让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4、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以及预通知登记手续,并且该房屋还没有交付的,则最先支付购房款的买受人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如果上面所说的这些情况都没有出现的话,那么签合同在前的人拥有房产的所有权

二、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

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通常买卖是有效的,因为这一民事行为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禁令规定;将小产权房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的,通常就被视为无效交易。但出现以下这些情况的,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理:

1、买房后,受买人搬入集体经济组织。

2、卖方成为城市居民。

3、卖方拥有多处房产或这一农村房产是多层建筑,自己还留有居住房屋的。

4、因产权分立、离婚、继承等引起的小产权房产纠纷的。

5、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小产权房要分清情况,合理处理。

    西安房产纠纷是非常麻烦的一种问题,所以这类问题进行解决的时候,一定要细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