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责,承担100%的损失
二)主要责任,承担损失70%~90%
三)承担同样的责任,承担50%的损失
四)负次要责任,承担损失10%~30%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方为三方以上的,参照上述分担原则确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30%至40%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同等事故责任的,承担60%至70%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80%至9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造成的、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