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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赔偿金划分

     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越来越频繁,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根据认定划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那么,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和赔偿比例需要了解哪些法律知识呢?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四个等级,分别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划分的四种情况

1、全部责任:因一方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导致现场发生变化、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谁毁灭证据,谁承担全部责任;

2、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因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无责任:任何一方都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双方都没有责任;

4、他方无责任:如果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的时间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当在扣押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应在检验中进行、自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予认可的处理办法

1、行政救济: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审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事实不清的、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审查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由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因此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时,应当进行质证在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不服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认定书的异议,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

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除了那些没有抓住肇事逃逸的人、除车辆或者事实无法核实的交通事故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其成因分析;

4)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或者事故原因。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的一方应该赔偿,无过错的一方不应该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承担更多的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较轻者应当承担较少的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以责论处'

交通事故责任者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责,承担100%的损失

二)主要责任,承担损失70%~90%

三)承担同样的责任,承担50%的损失

四)负次要责任,承担损失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