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商标注册的申请数量持续增长,商标注册的成功难度也日渐增长,许多的企业选择将商标的相关事务委托给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或机构来完成。 这些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在做商标相关业务的同时,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商标评审,那么第一次提交商标评审所需的申请材料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
代理公司第一次提审的申请材料应依次包含申请书首页、材料目录、申请书正文、决定书或裁定书及其送达证据、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代理委托书和证据材料等。
对于不同的类型,必须正确的填写商标的名称、类别、注册号、发文号、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外文地址须注明其中文国别)、被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材料目录应当详细的写明商标名称、类别、注册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件数、页码、备注(是否原件/复印件)、提交人签章以及提交日期,证据目录中标注的页码要和证据材料实际页码一致。
申请书的正文要写清楚法律依据和事实的理由(如因复审期限将至而不能提交详细的事实理由的,可先简单填写)。理由中涉及的引证商标,如果已经在先申请注册,应明确具体注册号。 决定书或裁定书及其送达证据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只有在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等情形下,形式审查进行时限判断方可依据文件发出之日或实际收到日期进行推算。因此,代理公司应提交信封等送达证据,直接递交的应提交现场领取的决定书或裁定书原件。
评审的申请人名义应和决定书或者裁定书的信息相同。如果商标转让,应提交核准转让证明;尚未核准的,须以转让人名义提起复审。如果申请人发生名义变更而未进行备案,则须提交申请人名义变更证明。
代理委托书应当按照统一书式填写,明确委托人名称、地址、国别、注册号、类别以及代理权限(代理权限未经特别声明的均为一般代理,即不包括承认对方评审请求、放弃或者变更评审请求、撤回商标评审申请)。
提交证据材料时必须附上证据目录,对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并签名盖章。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交书证、物证时,如果书证的原件(如发票等)并非A4纸规则大小的,应复印或打印在A4纸上提交;物证为立体形状或尺寸较大,不能平面放置在A4纸大小的塑料袋中提交的,应以照片、录像光盘等形式提交。
由于商标申请量的居高不下,商标评审案件随之持续大幅剧增。这一方面表明市场主体商标意识不断增强,要求予以商标行政保护的刚性需求不断上涨,另一方面商标申请数量过多和增速过猛,市场上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大量囤积“僵尸”商标、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作为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评审委员会打交道的机会也大大增加,提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大家可以做到有备无患,以免到时候开始时手忙脚乱的去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