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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范围有哪些

    生活中,很有可能会发生意外。那么与他人发生人身伤害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标准是什么?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交通费是治疗和康复的合理支出,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补偿残疾人生活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一般应以当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为准、治疗费、住院费用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鉴定。当地的治疗医院一般是指离受害者最近的医院的住所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

如果受害人在距离基本相同的几家医院接受过治疗,一般应确定第一家医院的医疗费用,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不允许另找医院治疗的,一般不予补偿。如果受害人对同一科目重复检查,结果相同,原则上只确定第一次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实需要再进行一次检查的除外。检查结果不一致的,确定诊断前的检查费用。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不予补偿。被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者观察的,应当补偿费用。但出院通知发出后延长住院时间的,或者因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延长期间的住院费用不予补偿。受害人因与损害有关的必要补救治疗而支出的费用应得到补偿。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赔偿已经治疗的费用外,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经相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可以一次性支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也可以在处理完毕后告知被害人另行起诉。

二、误工费

受害者的日期工程延期应基于实际的损坏程度、恢复状态,参考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

如果受害者 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以实际误工日期为准;实际延误日期多于请假证明的,一般按照请假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确实需要休养但没有休假证明,可以在咨询法医或治疗医院后酌情处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国家规定的资金和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贴。奖金,按被害人上一年度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被害人在被害前因自身原因没有奖金收入的,不计算奖金。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包工头或者个体工商户,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上一年度或者当地行业的平均收入、同工种、相同劳动力的平均收入是可自由支配的。依法应当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当以税票为依据。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应当赔偿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者与另一份工作离职、对于退休人员,误工费的赔偿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1)根据政策和法律,应补偿实际减少的收入;

2)违反政策法律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被害人没有劳动收入,主张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人确实无力承担家务劳动而导致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以酌情给予经济补偿。

被害人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按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执行(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

受害者 被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通过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进行鉴定。

如果受害者真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应当补偿其护理费。

哺乳期间,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者的实际伤害程度、待病情恢复,征求治疗医院意见后,再做决定。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般有一两个护理人员,除非真的有必要。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赔偿。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计算护理费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