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时,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责任争议怎么办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如何认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都没有过错,属于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各方都没有责任。
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方、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等基本信息,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了;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原因分析,
4,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或者事故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