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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医疗纠纷事务都有哪些

   医疗纠纷事务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医患纠纷,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纠纷案件。这是一个比较狭隘的定义,从广义而言,患者或其家属对患者的诊疗护理过程不满意,认为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失误,会对患者造成不良后果、残疾或死亡,以及加重患者病情的事件在诊疗过程中加重患者疼痛,并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在真相大白之前统称为医疗纠纷。因为医疗纠纷发生在医患之间,当事人是医务人员、医院是一方,患者和家属是另一方所以也可以称之为医患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的过程和场合,医患纠纷是指双方的性质、目的和意义基本一致。

    医疗纠纷事务是一个相对广泛的概念,可以包括医院医务人员与患者患者家属或单位之间的所有矛盾和纠葛。从概念界定纠纷和医疗事故、差错是相关的,但不等同于医疗事故和差错。单纯的医疗纠纷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医疗问题,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包括服务态度、责任心、技术问题可 能已经构成了意外失误;第二,可能不存在医疗问题,既不是失误,也不是意外病人的期望家庭过高,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第三,有一些超出治疗目的的并发症或意外;第四,还有其他医学问题,比如人际关系;第五,双方存在认识上的错误和分歧;第六,经济因素,患者想借机转嫁医院或希望通过纠纷降低医疗费用;第七,其他权益,比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处分权等。

    目前主要见于以上几种情况,以前一些医疗纠纷事务往往是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比如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可以通过双方相互沟通来解决。但是它 现在不同了虽然有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还是要按照《条例》办理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即使经过医疗事故委员会鉴定,明确了事件的性质和前因后果,即使经过法院裁定,仍然无法解决,会被纠缠,或者被到处投诉,或者被媒体扩大化。其实这已经超出了以往医疗事故处理的范畴,不是一个纯粹的医疗问题。

    我们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医院。很多人开玩笑说,医院是花钱找惩罚的地方,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我国民生的一个重大问题 。在入院过程中,患者属于弱势群体如果患者和医院发生纠纷,医院需要进行举证,这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